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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全面实现省内血站与用血医疗机构无偿献血者新闻互联互通,1个窗口受理,1次无重复告知,一站式服务,为无偿献血者及其
《通知》确定,北京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云南省,到年1月底,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将在省内医院直接减免血费。 除新疆、西藏外,其他省份到年8月底全面实现了这一目标。
《通知》要求依托全民健康新闻平台,建立省级无偿献血者数据库、血液减免数据库,打通各地市、血站和医疗机构之间的新闻壁垒,形成统一的血液减免申请、查询、操作系统, 在其他省份接受医生诊断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手机app等方法在线处理。 减免标准上,全省形成统一的减免标准,打通地市之间、血站之间、医院之间的结算壁垒,实现地市减免。 (首席记者姚常房)
标题:“无偿献血者血费减免将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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