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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社北京2月1日电(记者彭韵佳)国家医疗保障局1日宣布,新增山西、内蒙古等15个省区,作为一般门诊费用的省际直接结算试点。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区、市)开展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
新考包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宁夏、青海、新疆共15个省区,首批开通统一地区89个,定点医药机构663家。
年来,长三角、京津冀、西南五省(区、市)相继开展了区域内普通门诊诊疗费用的省际直接结算试点。 截至年底,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云南部分统一地区,开通门诊诊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双突破1万家,累计直接结算人数突破300万人
据了解,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备案人员,同时开通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另行备案。 其他异地普通门诊的诉求人,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要求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到上述试点地区试点定点医药机构就诊的,可以按规定直接结算。
另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大致落实就医规定的支付范围和相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消耗品等支付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清偿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
据介绍,国家医疗保险服务平台app提供异地就医注册功能,22个省170个统一地区的参与者可以根据国家统一的在线注册渠道进行注册,并在线查询开通普通门诊考试的统一地区和定点医药机构
为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直接结算试车期间失败的费用,并保存原有的报销渠道。
标题:“国家医保局:全国27省份开展门诊费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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