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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国家卫健委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重要适宜技术指南》。 《指南》由国家卫健委疾病管理局主导,组织中国疾控中心学校卫生中心、安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和北京同仁医院眼科中心等机构编制。
《指南》分为七个部分:筛查视力不良和近视,树立视力健康档案,培养健康用眼行为,营造视觉友好的环境,增加白天的户外活动,规范视力健康的监测和判断,进行科学诊疗和矫正。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建立中小学生视力定期筛查制度,《指南》为此提出筛查视力不良和近视部分,视力不良检查包括裸眼视力、镜视力、非睫状肌麻痹下屈光检查,在有条件的地区进行眼轴长、角膜麻痹下屈光检查。 筛选频率每学年1次以上的电脑验光使用的自动电脑验光仪必须符合《iso10342眼科设备:验光仪》的标准。
在建立健康档案方面,《指南》要求参照《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结果记录表》,规范记录检查复印件。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增加眼睛的外观、眼睛的位置、眼睛的运动及折射发育等拷贝。 及时分析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状况,及早发现近视趋势或趋势,制定干预措施。 小学领取从医疗卫生机构转学来的各年度《儿童青少年视力检查记录表》等视力健康文件,确保每人一级,并随着学籍的变化而实时转移,从而与中小学生的视力检查相联系。 (记者张磊杨金伟)
标题:“近视防控技术指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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