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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社北京8月26日电(记者屈婷、赵文君) 26日在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通过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 该法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提出建立健全药品可追溯制度。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沛在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药品追溯制度是药品管理法的重要制度,利用新闻化手段保障药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防止假药、劣药进入合法渠道,实现药品风险管理,精准
根据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公司、药品经营公司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实施药品溯源制度,按照规定提供溯源新闻,保证药品溯源。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统一的药品追溯标准和规范,推进药品追溯新闻的相互享受,实现药品追溯的可能性。
一件物品一件以此为方向,药品跟踪制度要求实现药品最小包装单元的可跟踪、可核查。 据悉,该代码由监管部门制定制度、建设标准,多种代码共存,与原电子监管代码兼容,与目前国际上常用的其他代码兼容,可以起到每家公司的主体作用。
目前,国家药监局建立了上溯协同平台、上溯监管平台,发布了一系列上溯技术标准,使相关部门有了统一的上溯标准和规范。
刘沛表示,追溯协同平台和监管平台建设,可以确定相关要求和完成期限,落实各方责任,最终确认全品种、全过程来源,追查下落。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与生态文明教育研究部教授胡颖廉廉廉廉表示,新闻化监管已经迅速发展成重要的监管手段,提高了药品监管效能,促进了新时期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智慧监管。
标题:“我国将树立健全药品追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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