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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卫健委印发了《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从事以前流传的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验的通知》。 根据《通知》,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9种物质的推广是以前流传的食品,是中药材的物质生产经营试验工作,然后将这些物质作为食物物质

此次对党参等9种物质展开了食品药物管理试点,首先根据《食品安全法》,按照以前从中国传来的饮食习性和《中国药典》的修订情况,综合考虑地方诉求,借鉴相关国际管理经验,通过系统研究、综合论证加以明确。 这些物质作为食物药物时,建议采用传统的方法,即原材料粉碎、切片、压榨、炒菜、水煮、酒泡、适量食用,不建议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等特殊人群食用。 作为食用药物的物质,其标签、证件、广告等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通知》要求,由地方提出试验方案,包括试验性食物药品种类、风险监测计划和辅助监管措施等,经省级政府同意后,报国家卫健委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审查。 试点生产经营必须严格按照试点方案进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记者杨金伟)

标题:“9种中药纳入食药试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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