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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电话,明明是陌生号码,但电话的对方知道你的个人消息。 如果对方自称是○○政府机关、○○医院等的工作人员,你确信吗? 事实上,这是许多电信诈骗的惯用伎俩。

据最新媒体报道,全国各地多名艾滋病感染者接到诈骗电话,骗子自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以发放补贴为由盗窃受害者银行卡内的资金。 据艾滋病防治公益组织白桦林统计,截至7月17日,全国26个省份多名艾滋病感染者接到诈骗电话。

拯救艾滋病患者生命的钱也必须说谎,人们谴责骗子伤害天害理。 然后,我们必须问,骗子是怎么得到这些患者详细的个人新闻的? 经常发生因个人新闻泄露引起的各种事件,监管部门履行了责任吗?

不可否认,我国确实在个人新闻保护方面存在着巨大的漏洞。 在立法方面,我国目前没有制定个人新闻保护法,因此如何界定个人新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电信和网民个人新闻保护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新闻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文件对个人新闻保护做出了相关规定,但存在系统不足、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难以满足实际诉求。 法律的不完备,使一点犯罪行为难以认定,给了不法分子钻头空的机会。 另外,由于没有确定个人新闻监管部门的法律,我国的个人新闻保护处于多部门监管状态,“九龙治水”的局面普遍存在,看起来很多部门都在管理,结果没有一个部门在管理。

法律层面的问题是导致监管不力的重要原因,但监管部门并不棘手。 多头监管决策不分散、监管无序等问题,一方面要依法决定个人新闻保护主管部门,切实落实各阶层的责任。 另一方面,加强各相关部门的信息表达合作,形成高效的监管体系。

具体办法是,对于个人新闻保护,监管部门可以按照“谁录用谁负责”的大致标准,约束收集个人新闻的政府机关、企业经营者、个人等,无论是主观上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安全防护措施都不充分 对此,也可以引入第三方安全判断和监控机制,加强个人新闻存储环境、分销渠道的监控和管理。

个人新闻泄露并非没有痕迹,监管部门应当对所有相关案件展开周密调查,及时公布结果,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惩戒,在起到警示作用的同时,督促社会公众加强个人新闻的保护意识。

个人新闻,包含着我们的隐私,关系到我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容忽视。 我希望监管部门真正重视,为广大人民创造一个安全的新闻世界。

(责任:李晁)

标题:“维护个体新闻安全,监管别“睡大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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