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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85岁女画家董蕾维权成功

上海女画家、美工师董蕾发现其丝彩画作品《幻光》被常州乱针刺绣艺术家孙燕云创作了乱针刺绣作品,遂诉诸法庭。 经过半年多的审理,日前,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孙燕云侵犯原告董蕾作品的改编权,责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版权行为,赔偿原告30000元。

案件判决后,董蕾向上海市文学艺术家权益维护中心写感谢信,表示:“感谢权益维护中心对普通文联会员的帮助。 ”。 文学艺术家权益维护中心是维护市文联直属全市文艺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公益性机构,记者昨天获悉,维权中心工作人员在被85岁的董蕾求助后,数次表示为孙燕云信息,交流未果。 在维权中心的支持下,董蕾采取了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董蕾曾在上海电影制片厂从事动画电影特长设计、电影美术和海报绘画设计的工作。 1987年,57岁的董蕾从上海电影制片厂退休,去日本一边学习一边画画,独创了新的艺术表现方法和画种——“丝彩画”。 1997年,董蕾创作了线彩画《幻光》,用线彩描绘了少女手拿彩色酒杯,杯子绽放梦幻彩光的故事。 这一年参加了东京yuzawaya艺术学院的公募展,获得展会银奖后,被收录于1998年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发行的《董赛彩选集》中。 2008年,经孙燕云经人介绍,登门拜访童蕾,董蕾将该线彩画选集赠送给被告。 那年11月,孙燕云以“幻光”为蓝本创作乱针刺刺绣作品,取名“汶川蜡烛”,参加了第九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和国际艺术精品博览会,获得金奖。

“85岁女画家画作遭改编 维权成功获偿3万元”

法院认为:“根据版权法的有关规定,改编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权,改编他人的作品必须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并且,改编者在行使新作品的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孙燕云的改编行为未经董蕾许可,孙燕云将改编后的乱针刺刺绣作品用于展览,不向董蕾支付报酬,侵犯董蕾对《幻光》作品享有的改编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

审判后,董蕾说,艺术的根本是原创的,她承认不同艺术门类之间的交流和启发,但作为原创者,很难接受赤裸裸的剽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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