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613字,读完约7分钟
[发表评论][推荐朋友][关闭窗口][打印本稿]
审判之难
走私与腐败唇齿相依。一条龙的走私背后,必然有一条龙的腐败。因为此,远华走私案破案之艰辛就不难想象了。
涉案人员互相包庇、掩盖真相、频频翻供。更令人惊叹的是,不少党政干部与赖昌星讲“哥们义气”,为其效“生死之劳”。
拿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庄如顺来讲,他把中央专案组要实行抓捕的绝密情报通报给了赖昌星,直接导致赖昌星于1999年8月14日一早从香港逃往加拿大,至今滞留未归。
再说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多次有群众向厦门海关递交远华走私举报信,杨前线不仅不组织查办,而且将举报信截留后交到赖昌星手里。直至被捕后,杨前线仍然表示对所作所为“不后悔”,他和赖昌星是“最好的朋友”。
最后的审判终于到来。从2000年9月13日开始,厦门远华走私案陆续在福建漳州、厦门、泉州、蒲田、福州等地法院开庭审理。截至2001年6月底,检察机关共对173起案件提起公诉,涉及被告人279人,被告单位28个。人民法院对其中的167起案件、269人作出判决。在已生效的判决中判处死刑的8人、死缓的6人、无期徒刑的17人;另有4人一审被判死刑。
涉案的最高级别官员,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于2001年10月22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杨前线于2000年11月8日一审被判处死刑。2001年2月13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决策推迟对杨前线的二审,至今无公开新闻。
庄如顺一审被判死刑,二审被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6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其服刑期间的悔罪表现,对庄如顺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
远华身后事
远华走私案进入法律程序后,远华集团资产于2002年9月起开始拍卖,包括:已封顶最高28层的远华国际大厦;挖好地基筹建88层的远华国际中心;占地1000亩的远华影视城;投资额过亿的东卉花园和海韵山庄;价值过亿的华景、名仕御园、富豪花园等6处高级别墅。
其中,远华国际大厦历经三次流拍,于第四次拍卖(2003年4月15日)以1.63亿元的价钱,被深圳富春东方(集团)有限企业拍得。
远华国际中心所在地块,于2005年10月8日,以3.36亿元的价钱被厦门福隆置业有限企业拍得。
远华集团资产最受关注的莫过于“红楼”。“红楼”建于1996年,高7层,耗资7000多万元,是赖昌星与达官贵人进行权钱交易的场所。“红楼”曾作为反腐倡廉的反面教材,于2001年8月27日至10月20日对外开放,进行“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展览”。之后,“红楼”也走上拍卖台,但是“定向拍卖”,要求不能用于商业目的。
2004年,“红楼”由厦门市政府出资购买,产权归属市政府,而后以“零租金”方法交由市总工会管理采用10年,改造为进城务工人员服务中心。
2000年以来十大经济大案
1、银广夏案
1999—2000年,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企业的全资子企业天津广夏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发票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9.6亿元,虚构利润6.8亿元。2003年9月16日,银川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6名造假者受到法律惩处。
2、陈学军税案
1999年10月至2000年2月间,浙江省临海市农民陈学军勾结海淀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干部吴芝刚等人,骗购增值税发票后虚开2800余份,涉及税款共3.93亿余元。与此案牵连的企业遍及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5年10月25日,陈学军被执行死刑。
3、证监会王小石案
2002年2月至9月间,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审委从业处副处长王小石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福建凤竹纺织[7.17-2.32%股吧科技股份有限企业的请托,在帮助该企业申请上市过程中,非法收受贿赂人民币140余万元。2005年12月9日,王小石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4、江苏铁本案
2002年初,江苏铁本钢铁有限企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开建800万吨钢铁项目。2004年4月,国务院责成江苏省和有关部门对此作出解决。调查结果显示: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越权分22次将投资高达105.9亿元的项目分拆审批。税务部门的调查还显示,江苏铁本企业等3家公司偷税2.94亿元。最终,江苏铁本企业原董事长戴国芳被判处5年徒刑,江苏铁本企业被处以罚金人民币40万元。
5、浙江王先龙案
2003年,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原董事长王先龙(正厅级)被委派到华龙企业任董事长、总经理,其间伙同他人共营房地产项目。事后该项目所涉的安置房回购款1.13亿余元中,华龙企业应得的6311万余元被合伙侵吞。2009年,王先龙被处以无期徒刑。
6、中航油陈久霖案
2004年起,陈久霖掌控的中航油新加坡企业擅自从事石油衍生品期权交易,最终导致5.5亿美元的巨额亏损。陈久霖被指蓄意隐瞒亏损事实,误导投资者。2006年3月,新加坡初等法院作出判决,判处陈久霖入狱服刑四年零三个月。
7、德隆唐万新案
1997年3月至2004年4月,唐万新操纵的德隆系企业采用24705个股东账号,操纵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三只股票,累计盈利98.61亿,涉嫌操纵证券交易价钱罪。此外,德隆系企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450亿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唐万新因为此被判有期徒刑8年并罚40万元。德隆系三家核心公司合计被罚103亿元。
8、科龙顾雏军案
2001年10月,科龙(容声)集团将所持科龙电器股份转让给顾雏军控制的格林柯尔。2003年4月4日,科龙电器发布会计报告,从上年度亏损10多亿,摇身一变成盈利一个多亿。2005年5月9日,证监会进驻科龙电器,对其虚假陈述行为进行调查。2009年4月9日,科龙电器原董事长顾雏军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80万元。
9、上海社保基金案
2006年8月9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祝均一落马。经调查,祝均一违规拆借32亿元社保基金,给福禧投资有限企业用于收购沪杭高速公路的权益。此案牵出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上海市宝山区原区长秦裕等人。
10、广州社保基金案
2007年,检察机关指控原广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企业(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前身)经理刘雨宏滥用职权,违规审批社保基金7亿多元用于非法投资,造成5亿余元的经济损失。
(据公开新闻整理)
(责任:何欣)
标题:“朱镕基怎么回复赖昌星当年托人求见?”
地址:http://www.e6x2f.com/ezjj/128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