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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发改委发布通知,今年本市燃气价格统一上涨0.39元/立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统一调整为42元/建筑平方米供暖季。 民用燃气和供热价格这次不在调整范围内。 这项价格调整政策于今年7月10日实施。

车用燃气每方5.12元

发改委表示,本市管道天然气各类非居民销售价格统一上涨0.39元/立方米。 其中,工商业调整为3.23元/立方米,发电用燃气(含供暖、制冷)为2.67元/立方米,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非居住民用燃气)为2.62元/立方米,车辆用燃气调整为5.12元/立方米

执行天然气价格标准的各类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继续执行居民价格。 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提供的居民用燃气价格没有调整。

此外,市政府将继续推行季节性歧视气体价格政策。 各燃气公司向非居民客户供应的价格可以根据分类销售燃气价格向下波动,具体范围和标准由供需双方协商明确。

今年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规定从7月10日起统一调整全国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后,全国平均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上涨0.26元,库存气体调整幅度最高0.4元/立方米。

非居民供暖调整为42元

此次,发改委将本市非居民统一调整为42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非居民热力计量收款额调整为0.25元/千瓦小时( 69.45元/吉焦),基本热值保持在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迄今为止,非居民供热价格有28元、38元等不同分类。

迄今为止,非居民供热价格因供热方法而异,市热力集团供应的非居民供热价格为33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以下省略单位),燃煤锅炉供热价格为28元,燃气(燃料、电)锅炉为38元,热力计量收款价

这个价格方案将从供暖季节开始执行。 发改委表示,该调整方案主要是为了推进清洁能源利用和能源结构调整,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疏导天然气价格影响,保障城市供热安全。

■专家说

北京的价格调整越来越考虑节能减排

中国石油大学教授董秀成认为,此次价格调整不仅仅是涨价,我国能源价格持续多年,国家希望通过价格改革改善费用观念。 对北京来说,具有节能环保、促进减排的意义。

此次国家非居住民用燃气调整平均幅度为0.26元/立方米,北京为0.39元/立方米,国家不得超过0.4元/立方米的上限。 董秀成表示,各地区以前的燃气价格基数不同,调整后差异较大且正常,越远离燃气产地,运价越高。

此次调整统一非居民供热价格42元,董秀成认为统一价格是趋势。 调整后的价格比之前的价格最多上涨14元/平方米,董秀成认为不会提高物价。 董秀成说,影响物价有传导过程,但过程取决于越来越多的经济形势。 如果汽油涨价的话,运输价格应该也会上涨,但是如果运输领域本身不景气,本来就没有运输的人,也没有更高的价格了。

相关信息

居民因天然气价格暂时不调整

根据国家要求,这次天然气价格调整与居民燃气无关。 市里的供热价格调整也与居民的供热价格无关。

目前,本市实施的居民天然气价格为年12月1日调整的2.28元/立方米。 该价格调整在两年前通过听证,年11月12日,北京对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进行听证,考虑到当时的物价因素,时隔两年正式开始价格调整,选择了每立方米上调0.23元的方案。

听证是因为当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统一提高国内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0.23元/立方米,规定按照调整后的基准价格上浮10%,要求各地尽快调整下游天然气销售价格。 在北京天然气价格构成中,上游购气价格占80%以上,上游价格直接推动了城市燃气公司购气价格的上涨。

京华时报记者周宇

标题:“北京燃气价钱调整 非居民用气价钱每立方涨0.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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