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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商报》报道,(记者崔启斌刘凤茹)近一年来,近期红旗连锁( 002697 )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曹世如最终因违规自行减持取得不良结果。 7月4日晚,证监会官网正式发布了对曹世如的行政处罚通知。
公告称,四川证券监督局依法对曹世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事实上,今年6月28日红旗连锁发布了控股股东接受《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据悉,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曹世如于去年7月7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在这一年中,曹世如的违规行为终于水落石出,红旗连锁掌门人曹世如也受到了处罚。
曹世如源于违规减持,历史公告显示,曹世如在减持前持有上市公司红旗连锁的55.48%股份。 年5月5日,红旗连锁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提示公告》,曹世发布消息称,拟在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企业总股本13%以下的股份。 上述减收计划公布后不久,曹世如就开始了大减收计划。 具体来说,年5月10日,曹世通过深交所系统减持了以大宗交易的方式持有的红旗连锁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800万股,占企业总股本的0.59%。 年6月15日,曹世如再次通过深交所系统采取大宗交易的方法,在不重复所持红旗连锁无限出售条件的情况下抛售流通股1.69亿股,占企业总股本的12.41%。 根据该计算,年5月10日和年6月15日,曹世合计通过大宗交易方法持有的红旗连锁无限销售条件的流通股1.77亿股,占红旗连锁总股的13%。 年6月17日,红旗连锁发布曹世如及其一致行动者简要权益变动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持有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股东,每增减5%的持股比例,除应当依法履行新闻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报告期内和报告、公告后的两天内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因此,曹世如于年5月10日和年6月15日两次减持红旗连锁总股的13%,在法定限制期内没有停止股票买卖。 根据当事人证券交易的具体情况,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股票数量为1.09亿股,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金额为5820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权减持行为,证监会近期出台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沪深证券交易所也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
标题:“红旗连锁掌门人违规减持领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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