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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放任大“ip”山寨,只驱逐劣币驱逐良币

在此期间,一部名叫《锦绣未央》的唐嫣从《傻白甜专业户》回归到《姐姐范》的大ip剧,因原作陷入“模仿门”而备受瞩目。 昨天,“锦绣未央”原着抄袭”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悉,此次作家维权的作品有《重生之药香》、《一斛珠》、《庶女生存手册》等共计18部权利作品,其中包括维权作家为港台武侠小说作家、《新武侠四大宗师》之一的温瑞安。 对此,网友相继提出“为了利用剽窃来获取自己的利益,必须加以抵制”的意见。

近年来,随着《甄嬛传》、《何以笙箫默》、《花千骨》等热门文学ip改编的电影电视剧的走红,ip被资本市场追捧,可见ip争夺战之激烈,电影市场热度不减。

当然,高质量的ip剧确实能产生奇怪的化学反应,但随着电影电视剧的热映和发酵,反而有可能会让不太大众的文学图书走红。 在去年大热的爱情电影《在北京遇见西雅图2——不二的情书》中,《查令十字街84号》是串起整个故事的核心线索,因为它牵动着主人公汤唯和吴秀波的红线。 因为这部电影一上映,这本书也一夜走红,销售额增长了好几倍。

由于影视剧需要好的文学创作,文学创作也需要好的平台宣传,这样的“北京遇上西雅图2——不二情书”遇上“查令十字街84号”时,其“溢出效应”受到市场的赞誉。 但是,回顾原作陷入“剽窃门”的大ip电视剧,口碑被打上问号,《锦绣未央》开播后,豆瓣网友“愤怒地剽窃星星”。

模仿是要付出代价的,但是在现在的环境下很难对“网络作品”进行版权保护。 据在笔者出版社工作多年的朋友说,首先,作者平时很难发现“被模仿”。 第二,即使作者发现了,由于法院对是否抄袭的认定很麻烦,需要原作者大量提出证据,很多抄袭者被掩盖,或者某些场面或某些叙述被沿用,所以整体上很难定义“抄袭”。

但是维权是因为相对来说很难放任这种文学ip模仿风吗? 答案是否定的,迄今为止只有“将劣币驱逐出良币”,才会杀死优秀的作者和作品。 另外,我还想对导演和流量负责的演员说一句,对这种有剽窃嫌疑的ip电视剧可以说“不”吗? 这样的话,哪个模仿文的市场会变小呢?

标题:“评《锦绣未央》抄袭:放任大"IP"抄袭只会劣币驱逐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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