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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社部、教育部、司法部等7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疫情影响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对教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等职业资格先上岗,实施了阶段性措施,更加稳定
通知指出,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先实行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 针对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5种准入类职业资格,首先实施上岗,然后考证阶段性措施。 符合这五种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可以先从事高级职务从事相关工作,然后参加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用人单位在年12月31日前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不得以取得上述职业资格为限制条件。 根据
通知,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高中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先申请实习登记,在律师事务所实习。 实习期届满并通过律师协会考核,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者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律师执业。
通知要求,对于先实施上岗、再考证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在取得职业资格前主要从事辅助性业务。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中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应该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课任务和幼儿园的指导任务。 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助产专业高校毕业生先行上岗的,首先从事医疗护理人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未取得兽医资格的兽医相关专业高中毕业生先上岗的,应当独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不得开具兽药处方。
通知指出,对先实施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大学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先上岗的大学毕业生签订录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 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通知指出,首先实施上岗、后阶段措施是当前形势下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措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当首先落实上岗院校毕业生的各项待遇保障,首先将上岗院校毕业生纳入技能培训补助金范围,按照规定计算工作年限,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记者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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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七部门印发通知 教师护士等实行阶段性先上岗再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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