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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钱培坚)经上海市劳动关系三方联合研究,日前,上海市总工会、市公司联合会/公司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布2019年上海公司工资指导线:平均线为5%~6%,下线为2%~3%。
上海提出,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显著增加的公司,可以参照均线明确工资增长幅度。 上年平均工资水平为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两倍以上的公司,工资增长幅度应低于平均线。 前一年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公司,增长幅度可以适当高于平均线。 经济效益低下的公司,可以参照底线明确工资的增长幅度。 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差的公司,工资增长幅度可以低于底线。
(责任:单晓冰)
标题:“上海发布2019年公司工资指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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