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记者张兮从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根据《鄂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根据会商的研究决定,本市防汛指定于7月5日14时启动我市防汛ⅳ级应急预案。 经市防指指挥长同意,市防指定于7月5日22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应急响应。

入梅以来,我市降雨量387.5毫米,比往年多5成,7月2日以来,我市扩大至暴雨,江河湖库水位急剧上升,7月5日20时,长江水位24.40米,防线超过0.90米,梁木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我市近期将进入连续性强降雨时段,该轮降雨,雨带稳定、持续长、累积雨量大、灾害风险高、防洪形势非常严峻。 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地各部门按照ⅲ级应急响应要求,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领导、上足劳力齐头并进。 各级防洪行政负责人和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应当及时到位部署,前指挥,迅速组织和执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重新部署落实责任、排查隐患、预报预警、群众搬迁部署等。

加强防洪战时规律,严格执行全天候值班和辅导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跟踪雨势、水情、灾情、灾情,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为防洪救灾提供决策依据 遇到突发性的危险情况、灾害情况,确保第一时间的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的处置、第一时间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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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我市防汛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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