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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新闻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于年9月7日至18日,省第二环境保护督查组对鄂州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查工作。 年12月24日,利用铸造车间落后产能长时间非法生产模具钢鄂州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展缓慢,未达到国家、省相关要求的两条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移交鄂州市解决。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设立职工专业班,及时调查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相关线索,查明违章违纪事实,准确区分责任、量纪定性,并对相关人员负责解释。
从解释负责人的分布看,涉及市直部门、各区(开发区)政府、国有公司、事业单位及基层,基本涵盖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方面,体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府的相同责任和一劳永逸的要求。 其中市直部门6人,区(开发区)政府机关4人,事业单位1人,国有公司3人。 市直部门涉及改制部门1人、经信部门1人、住建部门3人、水利部门1人。
从问责人数情况看,移交问题共14人,其中县10人,科级及以下4人。
从具体解释责任情况看,党纪处分6人的组织解决8人,包括解释勉3人、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协商5人。
对环境审计交接问题的认真问责,充分显示了市委、市政府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赢环境审计反馈意见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和力量。 各级党委、政府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措施和完善制度,进一步巩固环境保护责任,切实履行守土责任、守土责任、守土责任,努力开拓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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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我市公布省级环保督察问责情况 14人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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