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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侮辱的外号欺负人! 被欺负的人被欺负的照片是情节恶劣的严重欺负! 广东省教育厅等13个部门2日联合发布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了欺凌的分类、预防、对策等问题。

近年来,一点点发生中小学生欺凌,令人瞠目。 有些欺凌行为不仅包括倾听、脱衣服等暴力行为,还将视频录制并在网上播放,对欺凌者造成伤害。 青少年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应该是学校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但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不仅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而且在网络的发酵下,容易形成舆论热点,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为此,教育部门十分关注校园欺凌事件,年4月,国务院教育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在全国开展为期9个月的专项治理。 年11月,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旗帜鲜明地表明了积极防治校园欺凌的态度。 为了促进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国务院教育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将年定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执行年。 《实施办法》也是积极落实中小学生欺凌防治的措施。

“防校园欺凌,有规定还需重执行”

校园欺凌的普遍性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 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表了校园欺凌报告,其中收录了18个国家的10万年轻人的数据,表明全世界25%的学生经历了欺凌。 根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10个省市中小学生的抽样调查,32。 5%的人偶尔被欺负,6。 %的人经常被高年级学生欺负。 但是,在此之前欺凌为什么没有受到重视呢? 校园欺凌的定义不明确,常常被视为同学之间的争吵和玩笑。 半年前,网上收入了湖北某中学女学生被同学轮流掌掴的视频。 当地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反应依然是:同学之间没有矛盾,是开玩笑的行为。 有一次,在学校被欺负的同学回家,告诉父母他被欺负了,家长们也认为这是同学之间的小事件。 什么是玩笑?什么是欺凌? 什么是暴力? 如果没有确定的标准,不统一口径,解决就会出现很大的偏差,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潜藏着隐患的可能性很高。 二是责任主体对校园欺凌的规定不明确。 是学校的责任还是父母的责任? 对于部分恶性案件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应该如何介入,如何解决未成年人案件,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

“防校园欺凌,有规定还需重执行”

在广东省提出的“实施方法”中,值得注意的两点是,一是从孩子的心理立场上确定了欺凌的分类。 起外号的话,以前叫侮辱性外号,很多学生只能吃邓肯的亏,学校和家长也经常认为学生很淘气,但对青少年来说,常常会造成很大的心理伤害。 所以,我确定了现在这种行为是欺凌。 二是加重了惩戒的分量。 对学校屡教不改或情节恶劣、严重欺凌的欺凌者进行批评,并给予惩戒。 严重者可以留校察看,给予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 现代教育理念过分强调爱与自由,学校和家长对孩子以批评教育为主,惩戒甚少。 未成年人的保护,不是犯错时不管教、不追究责任,违法违纪一定要追究,引诱欺凌、暴力伤人、不参与欺凌、不滋生校园欺凌的土壤。

《实施办法》的出台是有根据的,但要加强执行力,切实落实防治工作,需要政府、家庭、社会、学校等各方面的长时间、细致的工作和共同努力,在适当的时候使法律完全相关 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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