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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教育移动网络应用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知,要求各部门于2019年12月1日至年1月31日完成现有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

根据《方法》,教育移动应用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客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为学校教育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家校交流等方面的网络移动应用提供服务。

根据《办法》,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应当根据要求通过公共服务系统制度进行提供者备案,并配合注册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备案审查工作。 提供者备案实行省备案,在全国比较有效。

《办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各级各类学校为教育移动应用的机构聘用人员,应当建立教育移动应用选择制度,选择完成提供者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通过公共服务系统制度进行聘用人员备案

《通知》规定,教育移动应用的提供者必须在年1月31日前完成icp备案和分级保护备案,并及时进入公共服务系统制度更新新闻。 从2009年2月1日起,上述两个未完成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程序将被取消备案并通报。 (记者叶雨婷)

标题:“教育App须在明年1月31日前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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