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又是一年芳草绿,又到了一年清明的时候。 清明节前后是我们祭祀祖先、缅怀逝者的日子。 但是到了清明时节,人们会标记坟墓,烧纸,烧香,放鞭炮,到处火光冲天,乌烟瘴气,声音震天,垃圾四溢。 不文明、不环保、不安全的祭扫方法,损害了社会风气,污染土壤空气体,容易引起山林火灾。 特别是,被丢弃在手边的塑料墓标、塑料冥王星和塑料包装,由于难以收集和分解,会长时间受到污染。 因此,鄂州市环保局特别提出了“举行文明绿色庆典,不污染环境”的建议——
请自觉不要在街道、公园、广场、草坪、游乐园、居民区、十字路口等公共场所烧香、烧纸、燃蜡烛、放鞭炮,不要影响公共秩序。 自觉遵守《限塑令》的有关规定,不生产、不销售、不购买、不使用塑料墓标、塑料冥币等祭品。 自觉回收塑料袋和其他包装材料,不乱扔垃圾,不引起“白色污染”。 提倡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举行家庭追思会等形式,通过献花、喝一杯酒、扫墓、读一篇祭文来悼念、哀悼。
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也。 密切关注父母的死亡,追忆远祖,意味着可以培养良好的民风,提高社会道德水平。 广大市民朋友约束自身不良行为,展示个人文明素质,继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以前传下来的文化,多次结合新时期“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快速发展理念,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新鄂州做出自己的贡献
鄂州市环境保护局
三月十五
(责任编辑杨熙)
标题:“市环保局清明节文明绿色祭扫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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