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本网讯(全媒体记者刘学文特约记者夏淑娟)接到市森林公安局白霏山派出所通报,沙窝乡草陂村有人将林地用于墓地建设。 随后,该所立即进行了初查,依法查明,截至2007年,邱某等未“采用林地审批同意书”,擅自采用沙窝乡草陂村11组塘址山林地9.1005亩,用于坟墓建设。 这种行为违反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涉嫌非法占有农用地。 4月13日,市森林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调查中。
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坚决制止和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精神,推进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我市组织了“长江生态大保护林地专项行动”,由市林业局主导,市森林公安局具体实施, 将林地破坏犯罪行为纳入扫荡恶性斗争副本,清理线索隐患,编制责任清单,集中整治林地资源问题风险,非法占用林地进行采矿、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园区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等违法犯罪行为,“绿满荆
开展“长江生态大保护林地专项行动”以来,市森林公安局共出动296人(次)、警车122辆(次),处理各类涉林案件39起,其中刑事案件3起、林业行政案件34起、治安案件2起。 逮捕1人,取保候审1人,移送起诉3件5人,行政拘留2人,检举34人。 收缴野生动物355只。
(责任编辑王韵)
标题:“我市开展长江生态大保护林地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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