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精准扶贫对象医疗保障水平,根据省《关于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4日)的要求,我市近日发布了《鄂州市关于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州

提出了精准扶贫医疗保障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或兜底担保)、医疗保险“四位一体”的从业机构,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体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大病、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个体实际报销比例80%。 另外,通知进一步确定了参保缴费、医疗保险待遇、结算管理、部门责任相关政策,充分考虑了精准扶贫对象因常年在外务工、未就医等特殊情况,做出了具体经营安排。

据悉,相关政策将于年5月25日起实施。 目前,我市补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救助(或兜底担保)、医疗保险系统的网络改造工作已经完成,并于7月26日上线。 从5月25日开始,系统上线前的相关费用将追溯进行补报。


标题:“大手笔!我市精准扶贫医疗保障水平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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