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全媒体记者王凤玲) 8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情况,展开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少杰、吴友安、副市长李忠禄、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徐红参加了检查。

检查组成员分成两组,对杜山镇先台村1组和2组养猪场、蒲团乡郭垱村大同食品工业贸易企业的污染整治情况和梁子湖区、鄂城区、葛店开发区、华容区的生活污水收集、解决、排放和丁桥港污染治理等情况进行了分析

检查组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肯定成绩,并进一步增强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深入学习,贯彻大规模生态文明思想和新的快速发展理念,切实转变快速发展方法,走优质快速发展的新途径,坚决打赢碧水保护战。 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用铁臂整治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着力治理长江沿线环境污染,加强工业水污染、城市水污染、农业农村水污染、船舶水污染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和整治。 必须履行职责,切实承担水污染防治的法定责任。 要实行整改责任制,实行销号制,全力整改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涉水问题。 加强环境保护法治的推进和新闻公开,使全社会形成崇尚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以保护清水绿岸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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