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全媒体记者张兮通讯员胡炜、柯秀云) 11月29日获悉,记者从市临空物流快速发展服务中心获悉,《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促进条例》已在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该《条例》获得批准,标志着全国首个区地级市起草制定的物流业相关法规在我市诞生。

据悉,该《条例》从纳入立法计划开始通过表决,从一审到四审,最后表决获得批准,经过四审五通过程序,共696天,完成了100多次编撰,最终形成了表决稿。 在目前我市物流业地方性立法无上位法支持、缺乏领域立法经验的借鉴背景下,我市克服了立法工作领域广、部门多等诸多困难,立法专业班赴福州、成都、郑州等地考察学习,深入领域公司实地考察, 征求市直部门和全省各市州兄弟单位的意见建议,确保《条例》立法具有鄂州特色,服务领域指导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突出。

《条例》全6章38条。 第一章是总则,规定了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的基本概况、政府和部门的职责、联席会议制度等。 第二章为规划和建设,规定了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规划、枢纽、通道、配送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多式联运系统、大数据平台建设等文案。 第三章为培育和快速发展现代物流公司,规定支持公司标准化、新闻化、绿色快速发展、总部经济等文案。 第四章为服务和保障,规定了专项资金、投融资支持、用地政策支持、服务环境优化等复印件。 第五章是法律责任,对公司违反绿色经营要求、违规用地等情况作出处罚规定。 根据

,该《条例》的出台,对于促进我市现代物流业转型升级的优质快速发展,促进物流领域依法有序协调快速发展至关重要,是加快综合物流中心建设配套领域的法规。 《条例》的出台有助于我市物流业的统一政策和规划,促进领域秩序和协调的快速发展。 有利于加大领域新闻化建设力度,提高物流业服务水平。 有利于强化现代物流理念,夯实有利于刺激物流主体快速发展活力的物流领域监管基础,健全领域快速发展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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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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